各有关单位及专家:
根据《广西标准化协会关于下达2026年第二十三批团体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桂标协〔2026〕280号)文件精神,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提出,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山东大学齐鲁医院(青岛)、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殖医院、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医院、广西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广西壮族自治区南溪山医院(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二人民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广西医院、右江民族医学院附属医院、钦州市妇幼保健院、北海市妇幼保健院、桂林市人民医院、桂林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梧州市人民医院、钦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梧州市工人医院、河池市第一人民医院、桂林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桂林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柳州医院、南宁市桃李缘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等单位共同起草的团体标准《医疗护理员妇科手术患者照护规范》,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广西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广西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殖医院、江西省妇女儿童医学中心、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军医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桂林医科大学、右江民族医学院附属医院、钦州市妇幼保健院、柳州市妇幼保健院、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医院、贵港市人民医院、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北海市妇幼保健院、桂林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南宁市第六人民医院、南宁市第九人民医院、桂林市人民医院、广西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南宁市红十字会医院等单位共同起草的团体标准《早期妊娠手术流产患者围术期护理规范》(征求意见稿)已完成。依据《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和《广西标准化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填写征求意见表,并于2026年9月30日前将书面意见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广西标准化协会。
联系人,电话:林秋铭,0771-2418736、15578123976
E-mail:guangxibiaoxie@163.com
附件:《医疗护理员妇科手术患者照护规范》等2项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材料
广西标准化协会
2026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