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专家:
根据《广西标准化协会关于下达2026年第六批团体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桂标协〔2026〕71号)文件精神,由南宁市第五人民医院提出,南宁市第五人民医院、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脑科医院、广西壮族自治区脑科医院、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南宁市社会福利医院、桂林社会福利医院、河池市荣军优抚医院(河池市第四人民医院)等单位共同起草的团体标准《精神科医疗护理员培训规范》《医疗护理员精神分裂症患者照护规范》(征求意见稿)已完成。依据《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和《广西标准化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填写征求意见表,并于2026年4月30日前将书面意见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广西标准化协会。
联系人,电话:林秋铭,0771-2418736、15578123976
E-mail:guangxibiaoxie@163.com
附件:《精神科医疗护理员培训规范》等2项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材料
广西标准化协会
2026年3月31日